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推进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的通知

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通知》(国发〔2017〕35号)文件精神,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,助力中原更加出彩,推动智慧教育强省建设,促进人工智能、大数据在全省中小学校的普及应用,现就推进我省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工作,通知如下。

  一、指导思想

 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。坚持以人为本,促进中小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,聚焦人工智能技术带来的全方位变革,推进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发展,培养智能创新人才,助力我省教育信息化和教育现代化发展,努力建设智慧教育强省。

  二、工作目标

  推动人工智能与基础教育深度融合,构建我省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生态体系,加快中小学人工智能知识体系建设与课程开发、智能学习支持环境和智能教育教学资源建设,确保中小学阶段设置人工智能相关课程工作切实落地。开展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实验区、实验校创建工作,引领中小学智能教育研究、课程建设、师资培训与应用示范整体推进,提高广大师生人工智能认知水平,培养智能思维,提升智能素养。

  (一)做好实验示范工作

  在全省范围遴选10个(市、县、区)作为“河南省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实验区”、500所中小学校作为“河南省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实验校”,实验校包括小学300所(兼顾城市与农村)、中学200所(包括初中与高中)。

  以创建“河南省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实验区(校)”为抓手,按照“实验先行、以点带面、区域推进、全面铺开”的原则,开展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探索与实践,推动智能教育理念与模式、教学内容与方法的创新发展,提升区域智能教育水平,积累实践经验与典型案例,形成引领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发展的新途径、新模式。

  (二)做好系统推进工作

  实验区、实验校创建工作针对我省教育信息化整体发展现状统筹推进,基于各地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、创客教育、STEM教育现有基础,转变思想,因地制宜,创新实践,融合发展。按照实验一批、示范一批、应用一批、普及一批的思路,通过指导、培育、总结、评估、提升,系统推进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实验区、实验校可持续发展。

  第一阶段(到2020年底),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先行先试,开展实验工作。做到开展一批,抓好一批,获取实践经验,取得一定成果,达到实验目的,形成示范效应,为全省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实验示范打下良好基础。

  第二阶段(到2022年底),扩大实验范围,发挥实验区(校)示范引领作用,带动周边地区及学校共同发展。建成一批具有创新理念、高质量、有特色的示范区(校),全省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取得重大进展和阶段性成果。

  第三阶段(到2025年底),全省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全面铺开,初步完成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体系化建设。智能教育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,涌现出一大批优秀示范学校,持续发挥示范作用,辐射引领全省。

  三、主要任务

  (一)课程建设

  按照《国务院关于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通知》关于实施全民智能教育项目,在中小学阶段设置人工智能相关课程的要求,根据教育部《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暂行办法》的规定,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课程建设的科学论证,加强以学习者为中心的人工智能课程的理论研究与顶层设计,组织编写中小学人工智能系列课程,供实验区、实验校使用,先行先试,不断完善,保障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,更好地适应我省教育教学需要。

 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发挥体制机制创新优势,将中小学人工智能课程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、学校教学计划,确保课程开设制度化,实施教学规范化;将人工智能教学纳入信息技术、科学、综合实践活动课程,在不增加教师、学生负担的同时,秉承自愿原则,融合推进。

  (二)师资培养

  建立我省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专家团队,以高校人工智能教育专家为指导、中小学优秀教师为核心、优质社会资源为辅助,加大中小学人工智能学科专业建设、课题研究、师资培训与教学指导。

  依托各级教师培训平台,开展中小学教师人工智能教育培训,计划每年培训人数2000人,培训学时计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。培训项目分为局长、校长领导力培训和骨干教师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。通过精准培训,更新观念,重塑角色,学习新知,掌握技能,全面提升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教学胜任力,推动人工智能与教育教学相互赋能,融合发展。各级教育部门、各实验区积极开展本地区的培训交流活动。

  (三)资源建设

 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科学统筹规划,强化育人功能,资源集约共享,多元特色发展。依托河南省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,开展以学习者为中心的人工智能环境建设,探索智能教育应用模式,推动人工智能在教育教学、管理等方面的全流程应用。

  以建设区域“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中心”、学校“人工智能实验室”为抓手,打造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教学实践主阵地。从应用内容、配套资源及环境设施建设多方面加大建设投入,推进人工智能教育教学课程资源、实验硬件、网络平台三位一体资源体系建设。

  (四)协同创新

  积极探索人工智能与中小学教育相互赋能、深度融合的路径与方法,推动人工智能全方位赋能学校管理、教师培养、教学研究、课堂教学,推动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理论、成果、案例、方法、工具、系统等方面实现突破。

  搭建人工智能“教育+开放+交流+服务”综合平台;加快“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教学应用实践共同体”建设与研究;加快人工智能与数字校园、智慧校园建设融合发展;加强人工智能科普教育宣传,营造良好氛围;积极组织开展各级各类智能活动与赛事,携手高校、机构、企业等社会力量协同创新,全面践行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。

  四、保障措施

  (一)组织保障,加强指导

  为统筹规划、指导我省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工作,教育厅成立“河南省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指导中心”,设在河南省电化教育馆,在省教育厅相关处室的指导下,负责制定规划、推动落实、督导评估、合作交流等工作。

  (二)创新机制,加快推进

 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高度重视,统一思想,科学规划,统筹实施,优先支持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及实验区、实验校建设。做到认识到位,政策、措施到位;确保资金到位,人员、机构到位;明确职能,强化责任,保障有力,监管到位。

  (三)强化督导,规范管理

  进一步建立健全评估制度,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工作纳入督导范围,加强督导、评估,强化中小学人工智能伦理道德建设,潜在风险研判与措施防范,总结经验,发现问题,更好的服务于全省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工作,保障我省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科学发展、稳步推进。